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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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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2.18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推动禽蛋等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培训。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放技术资料、明白纸等宣传科学安全用药知识,加强违法违规用药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养殖场户主体责任意识。加快实施质量安全告知承诺,向规模养殖场发放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并签订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督促养殖场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二、做好饲养管理。重点把好种源关、饲养关、疫病防控关、投入品关,通过选取优良品种和品牌厂家的种源,改善饲养环境条件,严格执行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和兽药安全使用各项规定等措施,全面提升畜禽健康养殖水平。

三、做好技术指导。依托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职业农民培育指导体系等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提升科学规范用药水平。

四、做好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督查和暗查暗访,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品、假劣兽药、原料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五、做好监测执法。优化监督抽查方案,增加禽蛋产品、中小养殖场户等抽检比重,严格实施“检打联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县、整乡(镇)开展减抗工作;减抗工作纳入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并列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重要指标。

各地减抗工作实行月报制,各州市从2022年3月份开始,每月25号以前将本州市减抗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12月20日以前上报全年工作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杨锦华,0871-63116830,电子信箱:ynsnynctxmsyc@163.com.

附件:1.云南省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